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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1500年明朝有位官吏名叫萬戶,一天他突發創意—他想要飛,於是他自製兩個大風箏,裝在一把椅子的兩邊扶手上,又去買了47支當時最具威力的火箭綁在椅背,自己坐在椅子上,然後命僕人點燃火箭,火箭隨即噴出火焰,發出巨響,萬戶消失在烟霧中。這場飛行實驗最終是失敗了,據說萬戶也因此喪命。但換來的是美國太空飛行總署把月球上一個隕石坑命名為「Wan Hoo」以表彰他的創意與勇氣。


(萬戶飛天)

如果要用這樣的角度來看的話,現在許多創意達人的想法雖然也像萬戶一樣先人一步、獨具慧眼,但要把很好的創意最後變成賺錢的方法,其中恰好要經過創意、創作、創新、創業的四個步驟:
 
創意( ideas ):包含一種很粗略的想法、觀念。其實每個人都是很有想法的,至於在企業組織裡面能否讓成員願意提出自己的創意,則決定於組織文化、環境、氣氛能否讓成員產生足夠的慾望 ( Desire )來提出創意。
 
創作( Creation ):想法人人有,但方法就不是隨便張三李四就可以有,非得經過一些學習、一段時間實做、累積經驗的人,才可能透過方法、程序( Methodology )做出具體呈現,如作品、產品等。
 
創新( Innovation ):指的是這個好的創意變成了創作,而這創作作為一項商品或服務能被市場和客戶所接受。客戶願意以金錢來交換,產生了市場上的價值改變。
 
創業( Entrepreneurship ):指的是這些所創作出來的產品、服務,能形成一種商業模式,值得讓當初所投入這項創意、創作、創新資源的個人或組織能有合理的投資報酬率,使得營運模式能長期存在,能夠長期獲利 ( Long term sustainability ),成為個人的職業或組織的事業。
 
這四個過程,其實都需要不同的能力,通常一個人不會同時具備這四種能力,特別是具備設計師、藝術家能力的人在銷售與管理的能力比較欠缺,一定要藉助與具此能力的人來合作,這樣才把一個好創意變成可以獲利的好生意。
 
1903年萊特兄弟製造了第一架載人動力飛行器,一百年後航空業也成為巨大無比的產業,但這已是萬戶飛天之後的六百年了。
當記者詢問:Google員工平均年薪三百萬台幣,那你們想找怎麼樣的人才呢?Google全球副總裁李開復答覆:「我們需要有創意,而且能夠實踐的人。」
當目前社會上把狹義的創意當做追求的價值,特別是現在喊的滿天嘎響的文化創意產業,應在工藝上與生產專業人員多配合(代工廠)、在銷售上與專業行銷人員多配合(經紀人)、在經營上與企業經營人員多配合(投資分紅),創意只是第一步,懂得與具備其他能力的人溝通、合作,創意事業才會早日起飛。
 
畢竟想飛是人人都有的夢想,但如果只是以為畫上翅膀就可以飛的話,那麼其創意的結果註定是要「插翅」也「難飛」的。
 
(作者邱天元為前台灣愛普生公司 幕僚長;目前擔任政大商學院EMBA班文化創意講師,部落格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metroshack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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